依據衛生福利部公告「醫院住院病人使用自帶電器管理指引」,本院對於住院病人或家屬攜帶使用電器,規定如下:
病人及家屬應主動告知護理人員所攜入之電器用品(除手機、手機充電器、平板電腦、手提電腦及手機使用之行動電源等),並評估其安全性後決定是否同意攜入;經本院同意攜入之電器,仍應要求遵守本院之使用規定。
本院禁止病人或家屬攜帶或使用發熱性或高耗能電器,如:電鍋、電爐、保溫鍋、電視、收音機、電扇、電毯、電湯匙、氣墊床等電器用品,本院病房插座僅供醫療用電器使用,病人或家屬如有使用醫療器材之需求,請洽本院借用,避免自行攜帶醫療用電器。
如您有需要溫熱食物,請善用病房配膳室的電鍋。
任何違規使用本院病房插座之情形,本院人員得逕行撤除插頭,禁止病人或家屬使用,以確保院內消防用電安全 |